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通知》和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十条意见》精神,不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风尚,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由省文化厅主办,省艺术摄影学会、省文化馆承办“清正廉洁•和谐幸福”全省文化系统反腐倡廉摄影作品大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与厅公共文化处、省文化馆、省艺术摄影学会有关人员组成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承办稿件征集、入选、展览、评奖及巡展等工作。
二、展览时间、地点
首展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至27日,地点为省美术馆。从2014年11月起,在全省13个省辖市文化系统进行巡展。
三、参展对象
全省文化系统摄影爱好者,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以“清正廉洁•和谐幸福”为创作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立意新颖、格调高雅,构思精巧、含义深远,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统一。
2.参展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小样一律精放10寸,不需装裱。每件作品背后需填写并粘贴《参展作品标签》(见附件1)。
3.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所有作品、光盘不退稿。为保证获奖作品的展出质量,每位投稿者均需报送照片小样和光盘数码文件。作品数码文件用于制作展览照片,要求文件大小JPEG压缩格式5兆以上。作品数码文件名称格式为:题目—姓名—地区。
4.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对本次展览入选、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复制、展出,如在报刊上发表,不另付稿酬。凡参加本次展览即视为同意展览各项规定。
五、其他
1.请各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发动工作,积极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展览,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贴好标签的10寸作品小样、《各市汇总登记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和作品数码文件光盘(含《各市汇总登记表》电子版)送(寄)到省文化馆美术摄影部。
2. 2014年10月上旬,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作品入选参展和评奖事宜,同时根据各单位组织推荐情况和参展作品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省文化馆联系人:张祎
联系电话:025-84699392,13851578676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611室
邮政编码:2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