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馆原名江苏省群众艺术馆,建于1956年9月。1959年9月,由于机构整顿、调整,省群众艺术馆暂时停办。1980年10月复馆。2002年更名为江苏省文化馆。2007年8月,经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挂“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省文化馆是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指导全省群众文化业务工作,组织全省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举办政府指令性及社会公益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版群众文化刊物,进行群众文化艺术的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开展社会艺术教育等重要任务;同时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在全省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中,起着重要的导向、示范作用。
省文化馆于2002年迁入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内,馆舍总面积6500平方米,设有文艺活动部、创作研究部、公共文化服务部、美术书法摄影部、艺术教育部(省老年文化大学)、数字信息部、江苏省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
主管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羊皮巷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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