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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 应用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711-28

 苏文公共〔201718

 

 

关于申报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

应用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文化馆系统数字化服务水平,按照《文化部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部署要求,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是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批准的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项目,由江苏省文化馆负责建设,将于今年12月上线运营。平台采用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云体系框架,为全省各市、县(市、区)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入驻服务,并为文化馆总分馆制工作提供业务支持,实现文化馆(站、中心)互联互通,建设无障碍、无距离、全覆盖的移动化、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为确保平台全面投入使用,拟先期在部分有条件的文化馆、站、中心开展平台应用试点工作。

二、试点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试点工作重点

试点单位须以全省统一的平台为依托,以工作应用、数字化服务、资源采集为重点,以数字化、智慧型文化馆为目标,开展应用试点工作。

1. 抓资源建设。转变工作观念,把资源建设融入文化馆各项日常业务工作中,对特色活动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进行同步数字化采集,及时在平台发布,丰富平台数字资源,切实提升活动影响力和服务效能。

2. 抓在线服务。依托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线上报名参加活动、预约场馆、提交需求、参与评价、交流互动等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

(二)试点工作内容

1. 通过平台开展数字文化服务,提供活动场馆预约、线上活动预约参与、线下活动互动体验、特色活动网络直播、优质文化资源鉴赏、艺术普及慕课培训等服务。

2. 开展数字文化资源的制作采集、内容整合、加工提炼、存储管理、服务应用等工作。

3. 开展平台的运营推广及线上线下的宣传工作。

4. 通过平台,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资源配送工作。

三、试点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市、县(市、区)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二)申报时间

20171124—2017125日。

(三)申报条件

1. 设区市文化馆

1)具有对外开放、提供预约服务的场馆;

2)具有品牌公共文化活动项目;

3)具有必要的数字资源采集人员和设备,具备一定的数字资源采集能力;

4)具有专职数字文化馆建设、运营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优先考虑设有独立的数字部、信息部或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单位参加试点;

5)具有配置音视频数字资源采集设备、采集加工数字文化资源、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等方面工作的保障经费。

2. 县(市、区)文化馆

1)具有可对外开放、提供预约的场馆;

2)具有当地特色文化活动项目;

3)具有必要的数字资源采集人员和设备,具备一定的数字资源采集能力;

4)具有专职数字文化馆建设、运营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具有采集加工数字文化资源、配置音视频数字资源采集设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等方面工作的保障经费。

3. 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1)具有可供采集收集的当地特色群众活动;

2)具有必要的数字资源采集设备和人员,具备一定的数字资源采集能力;

3)平台本地运营相关负责人1名。

(四)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申报程序

1.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负责试点组织、申报工作。各设区市文广新局申报试点单位不超过5个,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申报试点单位不超过3个(申报材料先报到设区市,由设区市文广新局统一报送至省文化厅)。

2.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为文字、照片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申报材料为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件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MP4

3.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将本地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jsszwhg@163.com,并将本地申报材料统一邮寄至江苏省文化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4楼,邮寄编码:210005)。联系人:潘婕,联系电话:025-8571156717361908835

4. 江苏省文化馆具体负责申报试点单位的评审组织工作,省文化厅确定参加江苏省数字文化馆应用试点单位的名单。

请各地认真落实、积极组织申报,省文化厅将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奖励。

 

附件:1.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位

申报材料要求

2.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

位申报表

3.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

位汇总表

 

 

                               江苏省文化厅                        

20171123

 

附件1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

试点单位申报材料要求

 

一、设区市文化馆

1.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

2. 活动场馆照片2-5幅;

3. 品牌公共文化活动项目应提供完整的视频文件及3-8幅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

4. 应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视频类、音频类、图文类数字资源,总文件大小不小于1GB

5. 数字资源采集设备表。

二、县(市、区)文化馆

1.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

2. 活动场馆照片2-5幅;

3. 特色活动应提供完整的视频文件及2-5幅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

4. 应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视频类、音频类、图文类数字资源,总文件大小不小于500MB

5. 数字资源采集设备表。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1.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

2. 提供具有当地特色群众活动的素材资源(视频类、音频类或图文类),文件大小不小于100MB

3. 数字资源采集设备表。

 

注: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活动场馆照片、品牌公共文化活动或特色活动照片、数字资源采集设备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必提供活动场馆照片、品牌公共文化活动或特色活动照片。

 

 

 

 

 

 

 

 

 

附件2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

试点单位申报表

 

 

申报试点单位

  


通讯地址


所属市


法人代表


  


建设、运营管理人员

 

 

 

负责人

  


联系人

  


  


  


  


  


  


  


  


  


  


  


场地情况

 

(内容包括:场地面积、功能、使用情况等)

 

 

 

 

 

特色活动简介


已采集的数字资源简介


试点优势


申报试点单位意见

 

负责人:                   公章:

 

         日期:

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公章:

 

         

          日期:

 

 

 

 

附件3

 

江苏省数字文化馆云服务与管理平台应用

试点单位汇总表

 

设区市文广新局(盖章):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层级

建设运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